圖書館使用方式及借閱規則
- 自西元2002年1月1日起,辦理本館借書證時,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件﹝駕照亦可﹞、一吋照片一張。
- 外借書籍一次以兩本為限,視聽教材﹝包含 DVD 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幻燈片、CD 及CD-ROM ﹞亦以兩卷/片為限。
- 以紅點標示的參考書籍一律不予外借。
- 當期之期刊一律不予外借。 過期一個月以上的期刊准予外借,一次以兩本為限。
- 書籍及視聽教材的借閱期限為兩週,在無人預約的情況下,可續借一次﹝亦為期兩週﹞。 您如果不方便親自前來辦理續借,亦可來電告知館內人員您的借書證號碼,即完成續借手續。
- 請您注意圖書歸還的期限。本館對逾期歸還的圖書,採取「每逾期一日,每冊圖書暨視聽教材罰處新台幣一元」的方式。此外,借閱館內陳列的「準備考試用書」需繳交押金新台幣五百元整,作為如期歸還該書籍之保證。如期歸還書籍者,押金退還。逾期則除押金五百元沒收之外,還須繳納上述「一日罰處一元」之罰鍰。請大家體諒!
- 本館所陳列收藏之著作物皆係合法取得。嚴格禁止使用人於未取得本館或著作權人書面同意前,以任何方式重製該等著作,否則依法究辦。惟依著作權法之規定所為之合理使用者除外。若使用人借閱之著作係屬視聽著作、錄音著作或電腦程式著作者,應使用本館之視聽或電腦設備閱讀、瀏覽、聆聽或利用之,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所借閱之著作,或為任何違反著作權法之行為。
- 請您於借書及還書時,出示本館借書證。
- 請勿將本館借書證轉讓他人使用。
- 本館開放時間為,週二至週五:下午三時三十分至晚間九時、週六為上午十時三十分至下午二時三十分。週日及週一休館。